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一、在进行贩毒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毒品犯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很大,所以要想获得一个有利的结果,律师是越早介入越好,这样可以更好的了解案情,更好的沟通。

二、刑事拘留期限

最长期限37日(提请批捕最长时限30日;批捕的时限7日,期限届满如不批准逮捕就要放人)。

刑诉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侦查期限

二个月: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个月: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五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七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八个月: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九个月:第一百七十一条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重新计算: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特殊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我国的司法机关在接到这类案件的报案后,对这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相关的处理,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治安。相关的犯罪人员也应积极的配合办案机关进行相关的调查,我国的司法机关将根据相关的案情对这类人员进行判处。


·如何理解职务侵占罪量司法解释?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进步,人们的贪欲也日益增多,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自身牟利的事情屡见不鲜,当然不仅是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普通私人企业也会存在类似的犯罪,比如职务侵占罪。该罪的认定,不能局限于刑法法条规定也要结合职务侵占罪量司法解释进行定罪量刑。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刑法...


·对盗窃罪共犯处罚是怎样的?
      个人偷取他人的财物,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实践中,许多偷窃行为都会有不止一个犯罪人员,对于帮助主犯实施偷窃行人的人员,我们称之为共犯。那法律上对盗窃罪共犯处罚是怎样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对盗窃罪共犯处罚是怎样的? 犯盗...


·驾驶员构成酒驾会拘留多久 一、驾驶员构成酒驾会拘留多久?
      驾驶员构成酒驾会拘留多久 一、驾驶员构成酒驾会拘留多久? 酒驾拘留的时间最长是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
      一、无犯罪记录是什么意思 记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档案库内叫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民在辖区内未发现犯罪事实。如果记过档案是刑事案件档案即使未追究刑事责任也属于犯罪记录。 二、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我们发现却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就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是相对的。那究竟什么是刑事自诉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多少年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多少年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


·刑法抢劫罪法条是怎么规定量刑的
      抢劫罪可以说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了,由于在犯罪过程中会采取暴力,因此往往就会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究竟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整理刑法抢劫罪法条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传销人员是不是绑架罪?
      传销人员是不是绑架罪?传销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使用暴力,24小时以上就构成非法拘禁;使用暴力则不要求24小时以上。使用暴力、侮辱还是从重情节。此外,如果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对受害人构成伤害(轻伤、重伤)、造成死亡的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客观上非法拘禁,又有向被害人家属亲友以人...


·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一、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对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