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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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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在何时购买、房款如何交纳在分割之前都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共同房屋一般应进行实物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和具体使用的房间。如果不能实物分割或不宜分割,应考虑房屋来源因素、交款情况、公民使用情况来进行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折价款或住房帮助款。

(2)部分产权房屋的分割。部分产权房屋是指职工对享受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补贴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产权房。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的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于以下几点。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3)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对于此类房屋在下列情况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第一,如果在婚前购买,房款已交齐但产权证未取得,认定为个人财产。第二,如果由夫或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交纳了部分房款,余款或部分房款在婚姻存续期间继续交纳,但未取得产权证,房子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当然,在共同生活期间交纳的房款应为共同财产。对以下情况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未夫妻共同财产。

(4)公房承租权。由于未取得房屋产权,承租权属于债权而非物权。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到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爱好产生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1、夫妻一方婚后卖掉婚前个人名下房产换购大房子时,最好能够将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2、如果确需要添加上配偶的名字。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一可以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房产证上权利人...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我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我们可以看出无论那种方式...


·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


·同居时男方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事实上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金银首饰等礼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其是以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负担。   确定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后可以按照以下的规则确定返还与否:   1、如果是为了日常交往赠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主张返还对方拒绝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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