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编辑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6、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备注: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
以上是请条件编辑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和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的全部内容,作为申请人的企业,要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效益要好,能按期还本付息。作为借款人,贷款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否者视为侵权。想了解


·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一、民间借贷中高利贷要怎么认定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民间借贷起诉费怎么算
      民间借贷起诉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缴费费用标准是: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是否构成诈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诈骗,否则就是普通借贷。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一、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恶意负债是指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通过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的手段使自身负债,从而获益。离婚前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 4、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等。 二、如何应对离...


·亲戚朋友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戚朋友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


·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生活中,个人在借款时,一般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利息,但同时,我们要知道约定利息这项权利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最好是注意相关问题。那么,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约定有什么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约定借款利息...


·欠40万网贷怎么办,不还网贷有什么后果?
      欠40万网贷怎么办,不还网贷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民贷款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就我们所了解的贷款方式有:向私人贷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使用信用卡、网贷.不同的贷款方式有不一样的贷款利息,如果拒不还款,轻者信用记录被破坏,重者受到法律的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都包括哪些人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可单独...


·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规定是什么?
      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规定是什么?重新出具的借条上的担保人可以为重新所出具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条担保书的法律规定是必须要注明具体的担保的类型和担保的期限,包括一般保证和年代保证两种类型。打借条要注意以下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个人间借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1、借贷要合法。 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