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在现在人眼中看来简直就是司空见惯的一件事情,据权威数据显示我国当前的离婚率市场持续走高的状态。因此,很多人非常理智的在结婚之前就有关于财产方面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参考以上提供的这些财产分配原则,能不对簿公堂就尽量协商解决。




·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顾名思义,就是在双方同意离婚时法院依法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划分为各自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定对半分割,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并且有证据,比如出轨、虐待等。那么,结婚几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男方挣钱,女方如何保护自己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婚后女方男方挣钱是什么情况,女方要如何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民法典》下,女方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


·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


·2023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中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则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写离婚诉状,但是这个离婚诉状究竟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离婚诉状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2018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
      想必您都知道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一直坚持的生育政策。其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限制人口极速增长,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和计划生育有关的社会抚养费,您可能就比较纳闷了。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呢?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有关于2017年社...


·不能登记结婚的人都有哪些
       虽说婚姻是自由的,但这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下的自由,毕竟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结婚条件。这也就说明,现实中有部分人其实是不能结婚的。那到底不能登记结婚的人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登记结婚的人都有哪些 1、我国的《民法典》倡...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一、离婚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想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赌博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些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