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工作10年以上能开除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公司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关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当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达到了15年,同时距离该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足5年了,基于此不允许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至于连续工作10年,并未规定此时不能将员工辞退。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劳动合同基本上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了。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也有诸多规定。我们您也都知道在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就解雇我们的,是要有前提的。那么劳动合同解聘方面有什么规定? 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解除,具体解除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右食指末节指骨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近年,随着中国逐步迈入法治社会的道路,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工伤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要有了法律意识的人们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知道了企业具有赔偿的责任,那么在工伤鉴定中的级别是怎么定义的呢?下面就右食指末节指骨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这个问题作出简要回答。 一、右食指末节指骨骨折工伤鉴定...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全文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
      怀孕期间休假未发放工资吗?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经济补偿金的认定上,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予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单位不予续签,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公司能否辞退孕妇期女职工?
      可以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一、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领取失业金?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失业金需要遵守以下流程: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