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法典》(.1.1生效)对质押的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没有说不动产质押就是违法的,所以,针对“房产可以质押吗”这个问题,对此做了相关的分析。一、房产可以质押吗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除了要根据《民法典》动产质押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当依照不动产抵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不动产质押,既要符合动产质押规定的全部条件,又要不违反不动产抵押中的有关规定,才是有效的,其质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从我国不提倡不动产质押的立法意图考虑,在不动产质押较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上,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更应当从严掌握,在价值取向上引导人们尽可能减少以不动产设定质押。《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动产质押合同,并载明出质的不动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即除了合同当事人设质的一致意思表示外,还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当事人只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设定不动产质押的,债权人即使占有了质押的不动产,也应以该质押关系不符合质押合同的形式要件而确认质押不成立。质押合同没有载明出质的具体的不动产的,因该质押合同无明确的质权指向对象,缺少质权成立的物质基础,也应当归于不能成立。(二)出质人对出质的不动产必须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对出质的不动产,出质人应当具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才能出质。否则,不发生质权设定的效力。关于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债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仍可对质物行使质权的规定,该规定仅适用于动产质押,而不能扩大和套用到不动产质押上来,不动产质押出质人对质物一定要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质押都应当认定为无效。(三)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该财产不能用于质押。抵押与质押,除了在是否转移占有和公示方式上存有根本的区别之外,在其他方面并无本质的不同,因此不得抵押的财产理所当然也不得用于质押。如: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等。这些财产都不得用于质押,如用于质押的,应当认定质押无效。综上内容就是针对“房产可以质押吗”这个问题做出的一些分析,虽然房产质押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但是在法律界看来这样的事件却是与立法相违背的,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房产可以质押吗这个问题,从根本上入手来做好防御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产权如果发生变更的话,自然对房屋贷款的部分也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子贷款变...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迁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拆迁中有的涉及林木的拆迁,有的是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话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


·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地使用证,但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其突击为该集体组织成员共有,是可以做遗嘱公证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


·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房产已抵押该怎么办? 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借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里面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中介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


·办假离婚证买房子能办理房产证吗?
      炒房热,让我们的房价一路飙升,炒房一族在房产市场奋勇捞金,国家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政策,却让真正对房产有刚性需求的房奴们却遭了殃,为了取得购买房产的权利,购房者只能想尽办法获得购房权利,离婚买房,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但这些做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家庭破裂,可能承担法律风险。那...


·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想要买卖或者租赁房屋,但大多数人不是不懂得如何操作,就是没时间,也或者二者兼有,于是他们选择房产中介来帮助自己办理,但现实生中有很多的黑中介,选择房产中介要他别注意。那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近年来,假中介、...


·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
      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一、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租赁的房屋被人民法院贴上封条的,承租人不得拆封条,私自拆封条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如果对人民法院查封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