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公司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关于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当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达到了15年,同时距离该员工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足5年了,基于此不允许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至于连续工作10年,并未规定此时不能将员工辞退。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遭受伤害的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最后拿上鉴定书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那么,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如何计算职工的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


·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辞职吗
      想辞职可以辞职。但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当利益,必须得把手续办理好,否则的话后患无穷。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1、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按着劳动法原单位接到辞职信以后一个月内不答复视为有效,并且不得扣留劳动者的档案等。此途径没...


·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老百姓遇到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形式,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应的合同版本有所不同。西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活动,特出具了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供西安市民参考,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合同内容有哪些。 西安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2倍工资
      本款只是规定“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文字表述与《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存在明显区别,本质上双方仍是没有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在用人单位未履行该责任前提下,其应受到相应...


·老板没钱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转移资产导致没有钱给员工发工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受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


·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一、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夫妻之间只要没有存在任何的约定就不算是隐私的; 在《婚姻法》当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里,就包括了工资与奖金,夫妻双方的收入,对方是有一半的使用权的,本来就可以直接拿来用,工资条、入帐信息,当然也是得有知情权的,具体...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常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请继续往下阅读。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 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故职员最好不要频繁的与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工龄的计算方式如下:...


·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一般劳动仲裁的诉讼是根据额度的大小来计算的,涉及到财产种类的收费一般都是一万元以下的,收取的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的不到十万元的是按照5%-6%收取计超过算的,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缴纳一定的代理费,即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是退不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