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一万社保工资里扣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资一万社保工资里扣多少?需要个人缴税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是为工资8%,单位缴费的比例是19%。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为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费的比例是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的比例是工资基数的0.2%,而单位缴费比例为基数的0.8%。这就是一个具体的缴费比例。而这三个比例加在一起,就是实际上从我们工资需要扣除的一个费用,总体来说,社保缴纳按照工资基数的10.2%。假设他的一个月工资是1万块钱的话,那么他需要扣除1020块钱的五险。二、哪些项目要计入社保基数?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三、社保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综上所述,员工在企事业单位干活,除了拿到基本工资及业绩提成外,单位还要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对于个人缴纳的部分属于代扣,要从税前工资里面扣除。如果月入一万,则扣一千元左右。在社保项目中,工伤和失业保险是不用员工缴纳的。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 帮人装修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作,帮助他人受伤的,由所帮助的人赔偿损失。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


·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后工资扣多少
      一,企业员工购买社保后工资扣多少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给员工缴纳的,但是并不是社保的费用完全由公司来负担,公司和员工各承担一定的比例:如: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企业缴纳1%,个...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单位职工因意外事件发生工伤事故,其实现主要的保障权利的途径就是申请工伤鉴定,但是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对鉴定的结果表示异议,那么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让我们通过以下材料来了解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吧。 当事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方式: 1.可以申请复检,对劳动能...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一、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
      拒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怎么办?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员工才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由于员工不认同用人单位的作法,往往对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行为产生抵触情形,包括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不签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为了避免这个情形出现,用人单位怎样做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协商解...


·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单位会通过招聘的形式录用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可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不见得都在签合同的时候。招聘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手段,两者并不能相提并论。那么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误工费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要经过专门的审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才可以投入使用,在建筑工程开始的时候一般是要经过一定的规划的,并且也要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


·超过60岁劳动关系上海如何认定的?
      我们都知道,国家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0岁,而退休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多也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自己的工作,那么也应享有劳动者该有的权利。作为国家一线城市,对于超过60岁劳动关系上海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来简单说说。 一、工作者超过60岁上海如何认定其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