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生效可以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生效可以退吗 一、合同生效可以退吗?
合同生效可以退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退掉解除合同。但是会涉及的许多与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问题。
二、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合同法承认了约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值得肯定。因为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采取约定解除的目的虽然有所不同,但主要是考虑到当主客观上的各种障碍出现时,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当事人有必要把合同条款规定得更细致、更灵活、更有策略性,其中应包括保留解除权的条款,使自己处于主动而有利的地位。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1)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2)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以上内容从合同解除的分类和条件入手,详细回答了关于合同生效可以退吗的问题,相信你对合同解除的内容有了一定了解,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同意也为了保障合法权益。合同解除涉及的种类较多


·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此时违约的一方需要限期支付违约金,合同既已解除,自然无法再援引已被解除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只能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就存在的损失请求赔偿。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并用的,合同当事人在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的情形...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何不同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何不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


·合同解除方式口头解除合法吗?
      合同解除方式口头解除合法吗?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二、口头合同解除的条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未签合同随时辞职是合法的吗?
      未签合同随时辞职是合法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有无对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有无对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


·合同诈骗够罪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够罪标准是什么?合同诈骗够罪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是什么?本罪...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
      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不安抗辩权是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权益而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改造义务的能力,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我们知道,双方在合同中会约定一个合同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那行使...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怎么办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常见的情形,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违约门槛,也正因此,金额的设立就非常重要。有时候会出现对违约金约定过低的情形,那么当出现合同约定违约金过低的情况怎么处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确立原则 1、...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司法实务中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具体量刑幅度根据诈骗数额确定。接下来,我们带来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合同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