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 事故责任认定因为货场不是道路,所以场地中就可能有人休息,驾驶人在倒车前,应当查明车后情况,然后再倒车,但从现在的情况看,驾驶人肯定没有查明车后情况,存在明显的过失,应当负此事故的责任。对于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对于车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车主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驾驶人追偿部分损失。交通肇事罪,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伤者在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下,且驾驶人员存在逃逸行为的,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进行处罚和判决,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一、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是可以注销的,摩托车没年检超过审车月份的最后一天注销。注销期限具体如下: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相当复杂,并不是很简单的数学计算,还包括多种车辆性质的处理办法,例如军车,民车,警车都有相对应的处理办法。又比如一方为交强险,一方为商业保险又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的话是没有那么容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不一样,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应提供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


·我们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我们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往往需要由交警判定责任方(过失方)和受害方,那么理所应当的,责任方就需要承担受害方的所有赔偿,其中有一项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么误工费的赔偿要按照什么计算呢?医院的请假条误工费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


·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的有交通肇事逃逸罪,但在交通肇事罪中却存在对逃逸情节的处罚,不过此时仅仅是以交通肇事追究刑事责任,而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逃逸的犯罪情节。那实践中这个我国是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的呢?下文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1、责任认...


·一、交通事故人伤认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认全责怎么赔偿?全责的由本方全部承担赔偿,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要自己人全责。否则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有什么处罚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有什么处罚公民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其实对驾驶人员的身体健康是有所要求的。要是驾驶人员的身体存在异常的话,此时驾驶机动车上路是比较危险的。而对于那种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的,此时也会作出处罚。具体是怎么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致:???? 大学 根据贵校财招20...


·伤残金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伤残金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