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吗?


公民已交的二胎社会抚养费是不可以退回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征收标准测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


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统计局提供。


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


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


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会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调整,但既往的处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不会因新政策出台而改变,故而在二胎政策出台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也是无法退回的。虽然我国已经全面的放开二胎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消亡,那些未婚生子或已婚超生的同样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很多公民认为目前关于二胎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已经改变,之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否可以要回或者要求补偿,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是由于法律具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是之后的社会抚养费是需要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10000工资要交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
      交通事故逃逸至人伤需要负全责吗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在我国违规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通事故由交警定责,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公司房产赠与股东个人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一、交通事故经商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经商误工费怎么赔偿? 人身伤害经商人的误工费的赔偿方式为:如果有收入证明,可以高于受诉法院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你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收入不固定的,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审理地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那在签订合同时,您一定要查清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是否是合法的、合适的。那么,在实务中,应该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