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民法典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范围受他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具体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尚存的部分即现存利益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当得利制度不以补偿受害人损失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还其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对于善意的受益人给予一定的保护,故缩小返还范围,存在多少利益,返还多少利益,利益不复存在,就不再返还。
2、受益人为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其返还义务也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因此应让他负返还全部利益的义务。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一方取得利益一方取得利益,是不当得利的前提。这种利益,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又可以是其他利益。这里的受益即当事人财产总额的增加,它有两种情况:一是积极的财产的直接增加,例如,拾得遗失物卖掉化为现款而据为己有;为他人保管现金而将利息据为己有等。另一种是消极的财产增加,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本应负担的债务而不再负担等,均属取得利益。
2、他人受有损失一方取得利益,他人未受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拾得他人抛弃物变卖取得现金即为一例。他人受有损失,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现实利益的减少,例如,拾的他人之物据为己有。另一种是可得利益的减少,如居住他人空房,使他人得到租金的可能性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3、取得利益和另一方受有损失之间有得利人取得利益与另一方受有损失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即由于一方取得利益而使年个一方受到了损失。二者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否则双方互不相关,则不构成不当得利。这种因果关系既可以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又可以是间接的因果关系。
4、该受益无合法根据当事人一方受益,如果是基于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具有合法根据,则不构成不当得利。受益无合法根据,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条件。这种合法根据包括法律的直接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两种。没有合法的根据,有几种情况:
(1)自始至终无合法根据。
(2)开始有合法根据,其后发生变化,失去了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我们已经为您介绍了,比如说首先要判断受益人是恶意还是善意的,如果是善意的没有合法的依据的话就没有返还的义务,如果是恶意的则必须返还得到利益,另外还为您介绍了关于不当得利之债的四个构成条件,在文中已经一一为您说明,只要满足其中的一种条件就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是需要返还给受损人的,对于不当得利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这里,想了解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是结果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结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


·征收款是打到户主上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征收款是打到户主找账号上的;如果户主在签订补偿协议上提供的不是户主本人的账号,那么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的收款账户,以征收补偿协议上账户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
      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清偿合伙债务注意什么债务与收益相对,一个企业在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既会产生收益,也会有债务的产生。而由于合伙企业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债务清偿方式上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对于合伙债务应该怎样清偿呢?对于合伙人来说,清偿合伙债务要注意什么问题?本文将就上述问题一...


·一般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
      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


·买卖合同包括的条款?
      买卖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在经济活动中,买卖活动是非常常见的,比如商品的买卖。而在买卖活动少不了对买卖合同的签订。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具体来说,买卖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呢?为了避免合同陷阱,对合同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对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审查?对此...


·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需要负哪些债务责任?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经济问题,和他人产生一定的债务关系,而你作为债务人就要负起相应的债务责任。同理,当你和他人同时作为一件事情的债务人,那么就存在共同债务的连带关系,则是当共同债务存在时,需要连带债务人都负起责任。那么,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


·讨债技巧—抛砖引玉催款兵法
      

在军事上,采用“抛砖引玉”之计,可以诱使敌人上当然后予以歼灭。在经济活动中,以小的代价扩大知名度,进而占领市场,也可以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催款活动中,以小利诱使责备人上钩,让他尝点甜头又何防,一点小小的诱饵或许能钓起债款这条沉沉的大鱼。

  抛砖引玉催款...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参考依据如下: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有借条实际是诈骗的情况下立案怎么立
      有借条实际是诈骗的情况下立案怎么立(一)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立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一、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一、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但安全性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金融债券中有政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