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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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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大网站成为所有信息咨询的海量库存。于是,从网上搜索的东西,私自挪为己用的现象屡屡发生,通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你刚刚在网页上看到的一张图片,转眼间大街小巷都会看到类似或者是不经修改的图片,那么,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在借鉴和传播使用之前必须要争得对方的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就是犯了肖像权。我国对肖像权以及肖像作品的著作权有严格的规定:
1、肖像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无论是否询问或被发现,个人摄影师对所拍摄的肖像作品拥有著作权。
2、路人的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路人对自己的肖像,拥有肖像权。
3、街拍的肖像作品的权利冲突
在街拍产生的肖像作品中,其实是存在三种权利。一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二是路人的肖像权,三是肖像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从题目来看,肖像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摄影师。题主疑惑的是拍摄人的著作权与路人的肖像权产生冲突了怎么办。通说认为,拍摄人的著作权与所有权的行使应当服从路人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已经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表、复制、销售。不管照片
是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只要未经过当事人允许,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并将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公开传播,就已经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拍摄者的本意是上传美女照片让网友养眼,但很难保证这些照片不被人恶搞或用作其他用途,这样一来,就可能给被拍者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果被拍者要追究,拍摄者和发布者也得承担责任。关于借鉴网上图片算侵犯肖像权吗?这个问题的界定,首先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无论何种情况、无论图片来源于哪里,只要是他人的图片,在使用之前务必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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