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除维修价格易起争议外,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二、事故现场痕迹勘验技巧车辆痕迹勘验与事故现场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事故现场勘验中,要根据不同现场,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对现场进行查勘。1、沿车辆行驶路线查勘法车辆事故现场没有被破坏,并且痕迹比较清楚的时候,可采用此种方法沿着车辆行驶的印痕逐段查勘,收集证据。2、事故中心点向外查勘法此种方法比较适合事故现场比较小,痕迹比较集中的事故现场,并且事故中心比较明确的现场,车辆车勘员到事故现场后,可逐一向事故四周查勘,全面了解案情。3、外围向中心查勘法外围向中心查勘法就是从四周想事故中心逐步收缩查勘范围。4、分片分段查勘法分片分段查勘法适合使用在现场范围大伙伪造现场,可以将其分为若干片或段,然后在逐一进行查勘。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若车主在申请理赔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向所在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咨询,会有专业的接报案人员提供服务,无论是远程电话还是门店均可引导客户办理索赔。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两方面,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而这里的财产损失多数都是指车辆的损失。要知道车辆的价值也是挺大的,在造成了损失的情况下,同时也是在购买的车险范围内的,则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这样就能够减少自身的损失。



·社交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相信很多人都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
      社交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相信很多人都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由于社交软件的覆盖面之广,也引起了犯罪人员的注意,很多诈骗人员利用社交软件进行诈骗,比如最近层出不穷的微信诈骗案件,骗子的花招之多,让人防不胜防。微信被骗了钱怎么举报?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如果微信被骗了钱怎么举报一...


·个人交五险一金需要去什么部门?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自主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同上班族不同,因为没有单位挂靠,他们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要自己缴纳。有些人对这个并不在意,以为交不交都没关系。其实五险一金对于个人来讲是非常有用的,即便是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最好进行缴纳。那么个人交五险一金需要去什么部门?我们通...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讼时效,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吗?我们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吗可以的,如果经过专门机构鉴定上伤残等级了,特别是那些影响正常行动等重大残疾的,拿着鉴定报告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伤残证,有伤残证的,在现实生活中,会得到很多的照顾。二、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1、标准不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计算公式什么样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
      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出车误工费起诉书需要注意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纠纷的,往往需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来解决。法律援助律师属于律师的一种,他的特点就是相对于其他律师来说是免费的,属于无偿劳动。如果所在地较远,异地离婚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喝酒后,人的大脑会处于兴奋状态,再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使,会加
      喝酒后,人的大脑会处于兴奋状态,再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使,会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故而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了不得酒后驾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酒驾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有的司机为了避免惩罚,在被交警发现之后,会选择醉驾弃车逃跑。 一、醉驾弃车逃跑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赔偿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按照责任大小划分赔偿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无证驾驶的主要规定是:(1)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