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合理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合理吗?交通轻微人伤赔10万是合理的。轻微伤的赔偿标准是没有最高限额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根据上面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要求赔偿,无理要求可以拒绝。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车辆的不断增加也是会提高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也是要及时的报警处理,如果交通事故的比较轻微的情况也是无需通过交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在协商完毕后也是需要签订和解书,如果在后续双方对事故的认定和赔偿出现分歧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什么商品,这都会涉及到交易的问题。而要是说到交易方式的话,则通常就是指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支付对价的方式了。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由于二手房属于不动产,因此在交易方式上面就与普通动产的交易不同。那法律中规定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


·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车撞狗的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一、车撞狗如何划分侵权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宠物狗是一种财产,事故发生后,交警接报后应出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但事实上,交警在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是怎么处理的?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是怎么处理的?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者如果在一起起车祸面前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醉酒驾车危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醉酒驾车的危害其实大家都知道,
      醉酒驾车危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醉酒驾车的危害其实您都知道,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存在侥幸的心理,知法犯法,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我国之所以将醉驾这种行为入刑,就是因为醉驾导致了很多严重的交通事故,给我国公民的生命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醉驾和变相的杀人就没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酒驾...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孕妇造成损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二、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酒驾行为在我国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就包括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之后驾驶,当然划分这二者主要还是根据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情况进行的。其中醉驾的情况更为严重,而我国也直接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即危险驾驶罪。那现在我国对酒驾怎么处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什么?
      一、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什么? 人伤交通事故车损理赔的规定是: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


·一、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方式是什么?1、交通事故的责任往往引发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对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其包含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不仅简单的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