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农电工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范文要点有哪些1,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刑法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本案中被告人的身份是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不是南京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条件。2,被告侵占的财产为合伙组织的财产,挂靠单位的财产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本案中宁号采沙船为了取得水上运输经营资质,挂靠在有关企业的名下。根据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和相关证据表明:双方之间在“人、财、物”和责、权、利均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便从挂靠关系上讲,在的财产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失。3,本案侵占的财产属于动产,从所有权归属的关系讲:动产的转移以交付为准。本案中的财产未交付(转账)之前,财产所有权归九江公司,财产交付(转账)之后,所有权归合伙组织所有。4,被告人的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是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根据民法通则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未分配之前,应属于合伙组织的共有财产,合伙人均有权保管和合理支配使用。从被告以个人名义和九江公司签订的沙石合同的事实可以看出:九江公司和被告人均有权利、义务支付和接受沙石款。也就是说被告人有合法保管沙石款的权利,被告人只有在侵占合伙组织的财产拒不归还的前提下,被告人的行为才构成侵占。辩护词的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注意,尽量减少自己的没有必要的错误,毕竟问题的处理会有不少限定,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咨询,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确定自己的利益,如果自己在具体问题上依据没有较好的处理方式,最好是遵循条例。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一、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后被公司无故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


·无锡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无锡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无锡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哪些条款? 无锡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很多,主要是: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2、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要等到转正之后,单位才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究竟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合法性的劳动保障式合同,被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的劳动用人规章制度内。但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了简化这一过程,在劳动合同签订的初期就规定了到期后自动顺延的这一条款。下面本站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一年都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一年...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分包工程的概念是:施工企业承包某总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如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将总包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工程公司。分包施工单位只对总包单位负责,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经济联系。指在...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随着现在北京发展越来越快,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必须得不断的完善,比如在工伤鉴定方面的标准跟别的城市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