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

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三、继承遗产是否也要继承债务?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里所说的继承,既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了遗嘱继承。

3、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不因债务人死亡而丧失债权。但是同时规定了,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进行偿还后,不再对超出部分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4、但是在遗产本身价值不高的情形下,继承人确实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继承遗产。如果法定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必须在对遗产处理以前,向其他继承人、债权人做出书面的表示。

5、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受遗赠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依照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一般来说,受遗赠人只要是不表示接受遗赠,即视为是放弃,与债务无涉。

可见,只要被继承人并没有对该套房产的归属有过明确的表示,婚后继承的合法房产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继承的房产也需要到房管局去办理一下过户的,房产证上也最好在一开始就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样主要是避免双方以后因为房子的产权引发无谓的争议。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夫妻共同买房要注意哪些?
      夫妻共同买房要注意哪些? ?第一、做好买房预算 夫妻共同买房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购房预算,夫妻双方应该仔细计算一下目前有多少资金可以用于购房,还要考虑到买房时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保险金、维修基金,以及后续一笔不小的装修费用,将预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交通要便利 对于...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在现在,租房是很多人目前的一种住房的解决办法,当租房时,房屋租凭合同是必须要签署的,签署以后双方是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房屋的租凭,履行相关条约,但是也会有些租方想单方解除房屋租凭合同,那么对于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单方解除房屋租...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房东收回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
      根据调查,在购买二手房的过错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二手房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造成实际的损失,来计算的。若违约金过高或者太低,...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二手房是可以买卖的,但也有例外情形。以下是不能买卖的二手房的情形: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


·厂租房合同毁约怎么处理?
      厂租房合同毁约怎么处理?厂租房合同毁约的处理是根据民法典当中来进行违约,责任承担。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约定的,则有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即可。比如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一...


·租房子要签合同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大城市打工的很多人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住房问题。有些人因为不懂租房手续,在租房过程中并没有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租房子要签合同吗?如果签合同的话,有哪些细节值得注意?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租房子要签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需要按正常手续办理房产证,网签只是说明房管部门认可购房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有很多的手续需要备案,不是说在网上签约就能办理房产证了。只能说如果要网签了,房产交易中心就备案了,就可以查询到你购卖的房产了。办理房产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