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要特别注意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他们的项目是否列入了投资计划,项目的规划,设计有没有获得相关的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进行招标。其次就需要关注履行能力了,工程实施运营过程,项目的资金是否到位了,有没有落实到位,对于承包方的资质,主要还是关注这几点,承包方的施工技术如何,能力够不够建设这个项目,这个公司的信用好不好,信用还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的财务是否清晰明了无失误,他们的旅履行能力一定要有非常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其次就是需要关注履约管理之工期,在认定开工日期的时候是特别需要有力证据的,这个需要有具体的书面证明比如说承包商在沟通过程中发包方发给他们的通知,工程监理的邮件记录,会议记录,施工的许可证等都是可以用来证明开工日期的。承包方如果没有相关的开工实际开工日期的,可以在开工报告中如果有记载详细的开工日期的,也是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认定为开工日期的,如果承包方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具体开工日期,就只能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作为实际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有这么几种,比如双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发包方已经验收合格,工程竣工了,那么验收截止日期就是竣工日期,但是如果承包方已经验收合格了工程,也把验收合格报告交予发包方,但发包方推延不肯及时验收的,竣工日期就以承包方提交的验收合格报告上的日期,如果工程建设还没有完成,验收都没有完成,发包方就先擅自使用,那么从发包方开始占用建设工地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常见的影响工程期限的因素:施工方一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无法施工导致施工拖延,只能等许可证取得后为实际开工日期,因为工程款一直无法到位,工程无法正常的开展,导致了工程停止或者进度缓慢,工期会顺延,但是需要给予证明拖延施工的天数与拖延工程款导致的延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延后,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比如关键线路,如果是关键线路,必须证明拖延的天数和与设计更改有直接因果联系,对于不再关键线路的更改,是不能顺延工期的。图纸延误了和工程量增加了,在设计变更时候出现这些问题需要证明相互之间有因果关系,否则不可顺延工期。质量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工程竣工后,双方对于质量产生了分歧,需要专业机构鉴定的,如果鉴定合格的,鉴定时间为顺延工期,鉴定不合格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什么是暖通?一、暖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暖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13(J)24-2000)3、《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4、《暖通...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


·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计件工资是一种常见的结算工资的方式,这种方法一般是多劳动多得工资,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计算方式也是有一定的说明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计件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计件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在签订计...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求职者在企业打工,用人单位会依法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 但生活中难免发生意外,假设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社会保险包含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企业倒闭后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企业退还这俩部分的钱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企业倒闭员工社保可以退吗 ...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机构盖章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或者去做工伤认定期间都要耽误一部分的时间,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还是需要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按照实际损失的30%以下计算。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合同法》第一百...


·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虽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在没有事情发生的情况下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烦,那如果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呢? 没签订劳动合...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
      工伤鉴定是员工在受伤之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流程,没有工伤鉴定结果那么工作单位也不好对赔偿标准做出决定,那么唐山市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对于工伤鉴定流程可以有工作单位和个人或者工会提出申请,然后再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