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中地区的案件每件交纳2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按照这些规定为了自己的当事人辩护的,作为律师必须要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当事人的利益,在离婚官司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可能性,更多的财产份额以及抚养权,也可以使自己的事业得到发展。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法规?开三轮车的人会不会受到经济处罚以及扣除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者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怀孕或老人,还有孩子会不会依据法律依法执行呢?接着来看一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交通事故对方故意诈伤可以报警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故意诈伤可以报警吗?1、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可以通过报警处理。2、如果只是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不是敲诈勒索。这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对方的赔偿要求,要求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二、敲诈勒索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醉酒驾车标准究竟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标准究竟含量是多少? 醉酒和饮酒驾车的处罚标准不同。醉酒驾车标准酒精含量是多少?在道路上利用呼气检测法检测出的结果可与血液监测标准数值进行换算来判定属于哪一种,判定后记分罚款、扣留驾驶证,外加拘留。检查后逃逸或者直接逃避检查的,有可能从重处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比驾驶...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2、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3、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


·车身划痕险新车几年后不能买?
      车身划痕险新车几年后不能买?车身划痕险对于新车是有益处的,购买车辆划痕险后,车辆出现划痕问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很多车主对车身划痕险了解的不全面,尤其购买新车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购买划痕险比较合适。那么车身划痕险新车几年后不能买呢?您可参考下文整理的相关知识,获取帮助。 车身划痕险新车...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共同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受害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索赔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很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这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能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非营运车辆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非营运车辆可以要求赔偿吗?交通事故误工费非营运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交通事故赔偿款不会影响到低保的,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