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哪些费用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呢?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目录和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般来说,各地社保行政部门会以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作出的次月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起始时间,但在这一时间之前,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就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提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报销。申请报销所需材料,以各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


·(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 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根据法释[2004]1...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
      劳务关系协议对于有劳务关系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劳务关系协议能够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务关系,如果没有劳务关系协议的话可能证明起来就非常麻烦,有些时候甚至会无法进行证实,可能会对自身有非常大的利益损失。那确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条例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的证...


·什么是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
      什么是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伤残鉴定:指伤残程...


·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多久下来
      相信各位员工在提交过工伤鉴定申请书以后,家属或者本人最急切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多久下来?可是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有着相关的流程,其次,各位员工遭受工伤的伤重程度和实际情况都不一样,这都会影响到工伤鉴定所需要的时间,希望我们以下的资料可以帮助...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一、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是怎样的?
      一、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是怎样的? 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


·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
      加班就会发放相应的工资,那么,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加班肯定会有相应的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总会有些企业为了缩减开支就会恶意扣留加班费,而规定的制定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来督促企业职责的履行,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班工资发放规定具体有哪些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


·一、底薪加提成劳动合同会写明吗?
      一、底薪加提成劳动合同会写明吗?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需要写明底薪,提成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商议是否写入。劳动者签的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或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不可以。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