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荆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现在有很多地方都在征地,因此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很是关注,荆门市也不例外,荆门市征地补偿标准要根据划分的区片还有用作的用途不同来定,一类区片20925元/亩到41850元/亩不等,二类区片17760元/亩到 35520元/亩不等,三类区片16445元/亩到32890元/亩不等。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龙泉、泉口街办。补偿标准:耕地:41850元/亩;菜地:46035元/亩;果园:46035元/亩;茶园:46035元/亩;精养鱼池:46035元/亩;林地:29295元/亩;未利用地:20925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牌楼镇、子陵镇、漳河镇。补偿标准:耕地:35520元/亩;菜地:39072元/亩;果园:39072元/亩;茶园:39072元/亩;精养鱼池:39072元/亩;林地:24864元/亩;未利用地:1776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石桥驿镇、仙居乡、马河镇、栗溪镇。补偿标准:耕地:32890元/亩;菜地:36179元/亩;果园:36179元/亩;茶园:36179元/亩;精养鱼池:36179元/亩;林地:23023元/亩;未利用地:16445元/亩。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国家现在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于是现在很多地方开始征收土地,荆门市同样也是如此,荆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划分的区片和用途的不同,补偿也不一样。区片划分为三类,用途分为耕地、果园、菜地、林地、鱼池、茶园、未利用地。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买卖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


·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知道土地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财产,但是关于土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比如说土地的话,他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这样对自己也是一种保障,很多人都想知道。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沈阳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对象...


·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赔偿吗
      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赔偿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但是,什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否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给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又应当是什么?对着这些问题,很多被征收人不是十分了解,尤其是对具体...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村土地征收会有不一样的补偿。那么,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
      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但地形多山地,真正能使用的农田和土地资源稀缺,再加上人口数量大,所以我国面临着很严峻的土地资源问题。为了更好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那些闲置和荒废的土地应该被重新开发,所以需要取得土地的使用资格。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条件有哪些?我们来...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相关术语
      他项权证是一种土地产权的相关术语,他是指房屋产权人之外的个体对于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一般来说,这种权利为抵押权。那么期房抵押期间换发他项权证申请相关程序是什么?这就需要去银行出具自己的相关证明,申请抵押期限并签订合同。具体请看下文申请条件规定第一,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设定抵押的...


·民事二审很少推翻一审地条件是什么?
      民事二审很少推翻一审地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推翻一审的条件二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


·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近日温州市的部分市民,20年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即将到期,并且有部分平台上盛传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时候,需要缴纳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就导致这一部分土地使用证即将到期的公民们非常的担心。所以希望我们的这篇,温州2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的资料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温...


·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
      一、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无效的婚姻说明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要申请宅基地都是不能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