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行政处罚几日内交罚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公民被处以行政处罚,需要在几日内上缴罚款呢?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的公民必须在15天内,及时的上缴罚金。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当然,一行为不再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它有以下几个例外:

(1)合并处罚。在法定并处的情况下,因可以并处的处罚种类极有可能在程序尤其是时限上不一致,故并处的几种处罚可以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可以采用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书。

(2)一事多层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3)一事罚多人。几个违法行为人共同违法的,行政主体可以以不同处罚决定书,对各该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

(4)一事多行为。某一个违法事件涵盖多个违法行为时,如果各该违

法行为性质不同,在法律上应构成不同处罚理由,行政主体可以以违法行为为单位分别作出处罚;如果各该违法行为性质相同,则构成法律上的连续行为,行政主体只能以一个违法行为作出一个处罚。

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如果受到行政处罚要几日被交罚款,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法规的行为后,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在接收到有关部门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一定要及时并足额的上缴罚金,如果没有及时缴纳,不仅会产生滞纳金还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


·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其中交通肇事罪应该属于公诉案件,但对此,也有很多人在问,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换言之,对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是否可以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 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一、交通事故走了工伤还能要求什么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走了工伤还能要求什么赔偿吗?(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


·摩托车飙车有什么罪
      严禁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技。追逐竞技,情节恶劣的,将依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醉酒而基本丧失驾驶能力后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长时间高速行驶的,或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多次闯红灯追逐竞驶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行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


·醉酒后多久开车不算酒驾
      判断标准可以参考1斤白酒24小不驾车,半斤白酒12小时不驾车。以饮酒量1斤(500克)来计算,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大概在200克,以每小时代谢10克计算,大概需要20个小时才能将1斤白酒完全代谢完。所以晚上大量饮酒后,第二天起床后体内酒精含量依然较高,对于一些代谢较慢的司机,即使2...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允许的,但是这样的一种调节,它所围绕的一个内容,仅仅就是关于民事方面赔偿的部分,它并不能够有权利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定罪,也就意味着如果触犯犯罪的话,依然是需要按照法律来进行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一、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有哪些不同 交强险与车上人员险保险责任是相互补充但两者却又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两种险别的承保对象有所区别。 1、车上人员险的承保对象在实践的业务审判中主要包括:司机、售票员、乘车人。乘车人既包含购票上车人员,也包含减免票的...


·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一般伤人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首先是立即停车,然后拨打110报案。在等待交警和医务人员到达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抢救伤员,但要注意小心操作,以免加剧伤者的伤情。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包括双方车辆、人员、遗留的痕迹、散落物等,不随意挪动位置。如果为抢救要移动伤者,应该先标示伤者原有位置,...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商标交易正常时间 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