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铝合金是很常见的一种建筑材料,在装修的时候也经常用到,购买铝合金的时候就需要签订铝合金购买合同,对于卖铝合金的商家来说,他们就需要和购买者签订铝合金材购销合同,那么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 ”项目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 ”牌 (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 ”项目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 ㎜。 系列推拉窗, 系列平开窗。

三、“ ”项目铝型材用量:约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 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 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 吨以下运费甲方按 元/车支付给乙方。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则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若要求T6状态则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基础上另加 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则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2004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 (身份证号 )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 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 ”工程项目铝型材应在 年 月 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交货时间顺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影响交货时间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向乙方订货超过交货期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与资金占用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20元/吨计算)。

八、甲方中途决定取消订单,而乙方已投入生产,则该批已下订单的产品甲方仍应在原订单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并支付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如确需退货,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可按退货当天的铝锭价减4000元/吨加工费予以回收(回收铝型材重量应扣除包装物重量),喷涂型材还应扣减每吨50㎏的粉沫重量及包装物重量。

十、包装:按 纸质 包装,包装物重60kg(±5kg)/吨。

十一、运输及交货方式:乙方协助甲方雇汽车运输,汽车司机代表甲方向乙方办理提货手续、卸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为: )(手机号: )负责签收,以上签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十二、 验收方法

1、甲方若

若对产品数量、重量、包装有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给予更换。

2、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确认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更换或协商解决,逾期视为对产品质量无异议。但因卸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过磅在乙方仓库,若甲方验收的重量与乙方磅单误差每吨在±3‰(即每吨误差在±3kg)之内视同准确,超出该范围,应经双方重新过磅,过磅费由错误一方承担。

十三、付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方给予发货。同时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每次订货的定金,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以上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方可从货款中扣除。

十四、 附则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单及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一、甲、乙双方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二、甲方指定下单人、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并加盖公章)各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铝合金材料购销合同的全部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比如说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善性以及合同中的一些细节性问题。关于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违约解除合同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
      违约解除合同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有哪些 一、违约解除合同,可能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


·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
      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人 一、合同书的当事人必须是什么人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
      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否允许?合同逾期违约金注明是允许,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 1、除...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解除合同被诉讼时效一般为多久?
      解除合同被诉讼时效一般为多久?一般情况是3年的时效。一般来说,合同解除都会有一个《解除合同通知书》,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发起解除合同诉求,《解除通知书》中告知了提出异议的期限,另一方应当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解除通知书》中没有告知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许多知名企业选择以特许加盟的方式为自身扩大知名度和引进资源成本。在特许加盟的过程当中,合同的签约是一个至关紧要的环节,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


·入职几天签合同后辞职可以吗?有薪资吗?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技术和生活水平都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展,人们的机遇往往就在一瞬间。但是也会存在有许多工作者因为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尝试了一份工作不久就选择离职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一些了解过相关法律的人们会有所考量,而另外的一些人则会对于离职的可否和薪资的有无怀有疑惑。那么接下...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存在于合同有效期,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