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款市夫妻共同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拆迁款市夫妻共同财产吗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的承认。如果房屋的拆迁属于私有财产,则必须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当然应当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所有,不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共房屋,则有必要审查当地的拆迁政策,看看补偿中是否考虑同居者。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是根据待拆房屋的面积计算的,没有考虑居民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当由一方公有房屋租赁所有。婚后取得公房出租权的,赔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分居。二、拆迁补偿一般有哪些方式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3)货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款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跟所拆迁的房子是不是个人财产有关系,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个人财产,如果对分割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不过建议还是协议分割,程序快。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一、不当得利是一种债权吗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非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夫妻一方能证明如下情况: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夫妻一方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2、夫妻双方约定为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该约定的,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哪些条件下算是合法讨债
      在哪些条件下算是合法讨债 合法讨债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


·缓刑人员可以贷款吗
      一、缓刑人员可以贷款吗被判缓刑的人能贷款,贷款属于民事权利,缓刑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这两者是不冲突的,如果当事人具有贷款资格,银行审查又合格,被判缓刑的人就能贷款。二、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
      在我国,合伙是一个不同于公司,同时有别于个人的存在,它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合伙人之间一般会签订相应的协议。那从法律的角度看,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简单来说,退伙人要对债务负责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合伙人退伙之后...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借钱打借条的正确写法是: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是其中一种维权方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如果没有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一般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谁主张谁举证。那么,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


·借信用卡的人坐牢了怎么办
      经持卡人同意之后,可以以持卡人资产抵还。但是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之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来直接抵偿信用卡应收账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具体...


·钢管企业倒闭后欠款的清偿顺序
      钢管企业倒闭后欠款的清偿顺序 一、企业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企业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