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款是否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还款是否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只是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二、何谓诉讼时效?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其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限,其法律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其事实状态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其法律效果是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的减损。三、诉讼时效适用的范围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时效的客体应为:请求权,但又不是一切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制。所谓请求权,就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求权又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如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如必要管理费用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如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则主要包括返还财产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无法恢复原状时,又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同样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与请求权相对的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都不存在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是可以进行中断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诉讼时效的中断就意味着时效要重新进行计算,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为避免合同被篡改,避免对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不同的纠纷,避免对方故意扭曲和改变对方合同...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债权人追债债务人自杀 一、债权人能否追回债务。 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义务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现行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法,除非他的继承人自愿做冤大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家属在他的遗产范围内还债,不能清偿部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作为债务人的家属都不愿意主动替债务人还债,那么债权人...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
      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是什么?债权债务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因此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尤为重要。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债务人拒绝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代位权也因此产生。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呢?关于对债务人的代位权举例说明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海运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海运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出口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处理争议的方式。 (一)履行合同 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 1、货 指按合同要求备齐货物待运,这在组织货源阶段已基本完成。 2、证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是:...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要回来。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父母给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是否算共同财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婚前父母给子女的财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是属于个人婚前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债务人已注销 债权人挂账 一、什么是挂账 1、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账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账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账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 2、应确认而不确认的意思,含有违规不...


·别人欠钱不还又找不到人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又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


·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的债务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的债务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


·哪些债权可以继承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
      债权人死亡,人身权归于消灭,但是属于财产性质的债权并不因此灭失,而是作为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那么哪些债权可以继承,这样的继承在法律上效果怎样,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关于这些问题,本站我们收集有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债权可以被继承 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


·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什么?
      我国近几十年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很好的控制了我国的人口增长,控制了过度增长的人口,而近几年计划生育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受您关注,规定中有所规定那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据悉,目前实施的《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