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任何的交易买卖,我们都习惯建立在合同之上,因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经济纠纷出现,这对于各自来说都是一种保障吧。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正常执行,有些单位会因为一些原因想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时合同的条款就不能继续进行了。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需要什么条件?一、解除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内容一定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制定,如果有涉及到其他人利益的条款,那合同是无效的。当合同一方觉得自己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或者出现合同内约定的解除情况,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但是一定要通知对方,如果没有通知对方就想单方面解除,这是没有效的。二、哪些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在执行期间,突然发生了一些双方都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合同条款被迫停止,比如暴雨、火灾等;2、对于约定好付款期限的合同,合同一方没有说清楚任何理由就故意拖欠债务,经过对方打电话通知之后,还是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支付;3、如果合同的产品是一些具有季节性的食物、或者是有效期比较短的东西,应该要及时完成交货,并且快速付清货款。但合同执行后,合同一方一直迟迟没有按时支付费用,并且通知了还是没有按时支付的,另一方为了防止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可以不经过对方的同意就直接单方面终止合同;4、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由于经济上出现了很大的困难,已经没有能力去支付合同费用;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已经跟大家介绍完了,如果以后发现有上面的情形之一,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当今时代有许多的借贷不再是单一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双务合同形成互负债务的关系。虽说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都有行使抗辩权的权力,但是权力的行使都是有条件的,如果无限制的行使抗辩权不仅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还会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行...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一旦不再续签,意味着我们会失业。那么,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劳动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根据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不同情况来给您讲解一下经济补偿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


·一、出租人催告期是多久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催告期是多久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按时给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仍然不给付的,出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而催告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没有约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这个期限内仍未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棉布购销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棉布购销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棉布购销合同包含的内容 根据《合同法》为依据,棉布购销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商品的名称,代号,规格(纱支、经纬密度、成分、门幅,克重、组织等等),颜色,数量,是否含税的价格,交货时间。最好是一个表格的形式。 (2)合同总的金额,注明实际金...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法律有什么规定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要使用的,正确的使用合同可以有效的保证我们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合同的效力以及法律后果法律都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关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1、有效合同 ...


·一、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注销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在福建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
      合同的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双方想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约定解除,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除。总而言之,随时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帮助到您。《保险法》中第15条...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您知道能够导致其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