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一、恶意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三)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分割的,但是对于那些夫妻一方不承认其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恶意的共同债务。但是只有能拿出确实的证据的,才不会被认定为是共同债务,也就并不会涉及到债务的分割的我问题。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在公司关于股权的转让有很多,股权转让使得公司管理变得多样了,股权在公司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股东们需要依靠股权来维持自己在公司中的分量,所以就有了在各个公司中的股权准转让活动。那么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也随之产生,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来要债,如实施绑架行为。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债权人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吧。 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


·担保中的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
       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这个问题你都清楚了么。以上就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连带确保人不是连带债款人,作为确保人,必定要对自己所担保责任的规模弄清楚,这直接关系到确保人的切身利益。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咱们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利转让自己的债权。既然债权可以转让那么债权怎么转让才合法?债权转让有哪些方式?下面我们为您细细道来。一、债权该怎么转让才合法?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当事人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一、是否要约定借款用途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


·面对好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面对好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2、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 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


·侵权债务是个人还是夫妻承担?
      侵权债务是个人还是夫妻承担?侵权债务是个人负担,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均可导致债务的产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