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原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申请专利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但是大家不一定都了解专利权相关的归属问题。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职务创造的专利权归属的几种情况吧。发明创造行为是一种事实的行为,不是一种法律的行为,一般的自然人都是可以进行发明创作的。发明创造可以分为是职务发明或者是非职务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是属于实际的完成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批准以后,这个发明人就成为了专利权人。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每个人想要依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来完成重要的发明创造的难度越来越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通常需要借助单位的相关资料或者是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我国《专利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如果是因为在完成单位的任务过程中有又或者是利用了单位的一些物质、技术或者是现成的条件完成了发明创造的,这种发明创造就是属于职务的发明创造。这种情况下,准里的申请权利就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单位。申请批准以后,这个单位就是专利权人了。在《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职务创造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在执行单位任务的时候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在自己的工作中作出的一些发明创造,比如说一个公司的技术职工在完成日常的研究开发工作的时候完成了发明创造,就是这种情况。还包括在完成单位交给员工工作以外的任务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再有就是退休或者是在已经调动了工作一年以内作出了的,和原来的单位分配的工作有关的或者就是在原单位作本职工作的时候完成的发明创造。第二类、主要是依靠单位的物质、技术这些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谓的单位物质和技术条件,其实就是指单位的资金、原材料和设备等,一般是不会对外公开的一些技术资料。也就是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大部分或者是全部都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或者是原材料等物质上的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有利的物质条件,很有可能就不能完成发明创造。但是,如果发明人提前已经和单位约定了返还资金又或者是缴纳了使用费用,并且早就已经和单位约定了发明创造完成以后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来测试的。这种情况的发明创造就不属职务的发明。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了专利权以后,发明这个专利的人要写明自己就是这个发明人,也就是在文件中署上自己的名字,发明人是有这个权利的。此外,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单位还应该对于这些职务发明创造的人给予相应的奖励,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会低于三千元,如果是实用新型的专利或者是外观设计的专利不会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资金。总的来说,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



·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吗?
      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吗?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已经注销就肯定过了宽展期,若在宽展期内就还没注销。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


·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
      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 一、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 构成的,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一、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中的一项或几项方可获批,具体如下:代表人类创造智慧的杰作;在建筑、文物等方面,展现了人类价值观念在一定时期的重要交流;能为现存或已消失的一项文化传统提供唯一或独特的证据;...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在我国对于专利的保护当中,有一种是对叫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外观设计是很常见的一种申请专利的对象,它是指一个产品的形状,颜色,图案或者是与产品上面和颜色图案结合起来会富有美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设计,或者是在工业生产当中的工业品的样式等等,这些东西创造出来了之后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以转让的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
      商标被无效以后怎么办?商标被无效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有哪些原因 一、专利申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如下: 1、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900元; 2、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费是500元; 3、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费是500元。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原因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主要是事由、时限以及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此外,依据...


·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
      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说到驰名商标,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经常在电视广告中看到一些驰名商标的广告,那这些商标是如何成为驰名商标的呢?这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认定了。不过您知道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 驰名...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


·现代商标被抢注应该怎样办理
       一、现代商标被抢注应该怎样办理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