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由此提出的诉讼活动被称之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了解了什么是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我们还要了解一下它的具体流程:1、当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让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知道,他们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2、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这三个过程当中,向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的,并且案件被公安己管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在该刑事案件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来进行受理,在侦查、诉讼的阶段,若当事双方经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调节,达成协议并且完成给付,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依旧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人民依照法律还是要受理该案件。3、当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上的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且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才予以受理,否则,则驳回起诉。4、当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之后,5日内需要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送至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手上,并且根依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明确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5、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之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被告应该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且按照传票上面写的日期按时出庭,6、对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人来说,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存在着举证责任。7、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提起人,包括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当事人或者组织可以基于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审理请求调节,调节成功之后,审判人员应当立即整理出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至双方当事人手上,即刻起调解书生效。8、若出现调节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有一方临时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诉讼一起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之时,一般先审理刑事部分,之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按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9、当审理过后,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里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且调节失败,没有办法发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一并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0、对于附带民事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刑诉法冻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很多涉及到经济类的刑事案件,法庭是很有可能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去冻结掉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的,但是财产在被冻结了以后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权利去私自处理的,并且冻结的时间最长情况下也不应该超过六个月的。在下面这篇文章当中,我们就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冻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冻结...


·刑事案件中缓刑有几种判法?
      缓刑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处刑方法,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实际执行刑期,只需要在当地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即可。那么,缓刑有几种判法呢?换言之,缓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缓刑的判法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


·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也逐渐受到欢迎,同时线上诈骗的行为也越发猖獗,犯罪分子在改进诈骗手法后,通常对老年人、心理贪利的人群实施诈骗行为屡屡得逞,那么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电信诈骗判死刑有哪些规定 1、犯本罪...


·拘役到底是什么,拘役属于有期徒刑吗?
      在普通的案件中,执法者经常对违法者采取拘役的处罚,暂时性的限制其自由。我国对于很多的违法行为都采取该方法来惩处。但是很多人对其仍不是很了解,拘役到底是什么,拘役属于有期徒刑吗?这边就有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拘役的概念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


·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新闻经常会报道被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受害人自杀的新闻,足以见到网络诈骗的危害性之大。很多犯罪份子利用网络的真假难辨的特性,比如以治病为由骗取当事人的救命钱,可以说危害性极大。那么,网络诈骗怎么判刑?详情见下文。 一、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停止犯罪会受到处罚吗?
      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停止犯罪会受到处罚吗?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停止犯罪不会受到处罚,犯罪的要素一般包括:犯罪事实、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但在实际犯罪活动中往往在犯罪事实活动之前还存在犯罪预备阶段,只是当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犯罪预备阶段被包括进了犯罪事实中,一般不单独处罚。犯罪预备...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立案的材料来源遇见犯罪行为,第一时间去报案,但是有些时候公安机关不会进行立案的,这样很多人就不清楚了,就会说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刑事立案是有条件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


·犯罪主体客体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犯罪主体就是指的犯罪的人或单位是谁,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侵害的对象是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特...


·网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针对盗窃犯罪的立案标准,我国是没有专门规定网络盗窃罪的,因此所有盗窃行为的立案标准都是统一的。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网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


·拘役几年会消除案底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受刑人1个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综上可知,拘役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