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是什么?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使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执行法院,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更有利于债权的实现。这里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限定为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准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由于被执行的财产也可能分布在多个地方,所以,同一个执行案件可能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执行管辖的选择权 ,一个案件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由申请执行人的选择而定,申请执行人可以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从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执行法院,法院之间既不能争抢管辖,也不能相互推诿,禁止在管辖问题上给当事人设置障碍。如果申请执行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再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二、申请人向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2、身份证;3、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一审、二审裁判文书,以及查封财产的裁定书;4、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证明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管辖法院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移交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来确定管辖权,但在涉及到财产的被执行所在地的,应当由最初立案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


·公安机关异地羁押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因为,有很多刑事案件都是当地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所以在羁押的时候不会去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那些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有其他省份的公安机关发现了的话也会临时的进行异地羁押的。但是目前相关法律当中其实对公安机关异地羁...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廊坊土地是土地的一种类型,我们知道办理补贴类型的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补贴的材料,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各个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展开了征地的活动来满足城市建设。我们知道,征地补偿不仅仅是对于土地的赔偿,更有其他很多内容的补贴。那么,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目前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关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征地也是会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的,那么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补偿的呢?我们今天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处理的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个人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生产活动。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用相关问题,如果当事人协商不好就很容易造成赔偿纠纷。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农民失去土地也不要担心,政府会给一笔补偿款的。各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和当地物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相关知...


·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实践中,进行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物业管理等其实都是要求签订合同的,对此我们统称为房地产合同。而为了预防房地产合同方面纠纷的发生和对已经发生的纠纷给以合理解决,我国制定了《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一、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凌源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红山街道办事处、凌北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兴源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是企业或者个人能否合法使用土地的重要依据,获取土地使用权通常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的方式,那么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去世了,其亲属能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的相关资料。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继承?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