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

1、 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

(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

(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

二、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其实土地使用权没有什么好评估的,人们关键是要评估该块土地的价值,我们在用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时候就得评估。市场评估法的概念虽然说很好理解,但是,法律上只承认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话,待评估的这块土地是和其他性质,用途相同的土地进行比较的。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调整内容 1、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 今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虽为国家所有,但是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国家会根据土地规划的不同将土地使用权,即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所需要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配,以下将说明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一、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伊春市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之前应该拿到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就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会受到处罚。那么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 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该款项用于集体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征地农转...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家颁发给土地使用者的证明,每种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类型都不同。北京的土地寸土寸金,对土地使用证的颁发也比较严格,那么,对于未确定的土地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该如何申请呢?本站来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能否中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能否中止?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终止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 二、土地承包有哪些法律规定?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


·农村的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那么,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新的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