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二、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第十二条 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争议没有解决的,是不可能登记发证的。当事人应该在解决完林权争议后再申请发证。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纠纷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纠纷,特别是朝夕相处的两个人突然分手,就会涉及各方面的问题。比如说道德责任,经济纠纷,情感纠纷,这些问题会不断地缠绕在各自的生活中,如果不好好处理,必定会引起纠纷。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是某些离婚家庭的常见问题,我们来看看。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p="">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上饶市201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上饶市国土局会同信州区政府、北门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吗?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吗?土地管理法是一项专项管理土地的法律,从某一时间点开始,国家将私有土地收为国有土地,引起原持有人不满,要求进行补偿。但各地无法统一标准,划定边界也比较困难,于是开始出现各种矛盾。管理土地的法规日益完善,从多个角度保护农民用地。无论私人还是国家都必须...


·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 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有一个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个土地使用证说明了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也是房屋产权的重要构成凭证。如果人们有大额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将房产进行抵押,土地使用证也一并抵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证抵押给别人了手续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


·如何申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如何申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十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为当事人。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一方...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在公司新成立时,会要求所有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入股。其中,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投资时的出资形式。土地对于公司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广州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广州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征收乡村土地的赔偿准则,国家并无统一限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限定,联合当地事实上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我国规定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
      向国家依法申请土地资源的整个过程需要搭进去的人力,物力,包括财力等都是非常多的。并且当事人肯定也是因为项目的实际需求,提前做好了各种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准备的,所以对于好不容易才取得的土地肯定一般也是不会让其闲置不用的,因为我国对于受让土地使用权多久未开发可收回的这个问题是有规定的。...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