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原用人单位既可以同时请求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任意选择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只要该用人单位存在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且因该行为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就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不论该用人单位是否知道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用人单位有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对其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行为与其原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不仅保护劳动者权益,也维护用人单位利益。如果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找另外的单位,一旦录用产生双重劳动关系,发生损失的,新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劳动合同法第91条明确规定的。这里也提醒劳动者,不要还没有离职就和其它单位签订合同。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


·工程承包方的职能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的职能有哪些一项工程或者项目,通常都会有发包方与承包方这两个主体。虽然两者名字相似,但是却是相对产生,并不属于同一概念。承包方的核心在于“承包”,即主要是承包该工程或者该项目的一方。那么,工程承包方的职能有哪些呢?请跟随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一起了解。 一、决策职能 工程承包...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
      员工请假期间算不算工伤?员工请假期间受伤的话不算工伤,因为一般我们认为,职工因故请假,将原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替换成了可以自己自行安排的私人时间和场所。该期间和场所因不受用人单位约束和管理,故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原则上并不属于工伤,不应享有工伤待...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什么地方
      劳务派遣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其方便高效等多种原因而经常被用工方采用。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范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如今,各个工程的工程质量已经成为企业和建筑方以及国家等多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其他的一切都免谈。如果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国家会依据事故的等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工程质量事故...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请求支付赔偿金; 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 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八、请求支付加班费; 九、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十、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等。 ...


·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老百姓遇到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形式,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应的合同版本有所不同。西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活动,特出具了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供西安市民参考,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合同内容有哪些。 西安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辞职后多久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5天内。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


·走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走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