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折交通伤残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骨折交通伤残多久可做伤残鉴定?骨折交通伤残做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在交通车祸中意外受伤的受害人遭受了骨折的伤情并住院开始治疗的话,肯定是要在伤情比较稳定了且骨折的情况好转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因为鉴定并不是要看受害人的伤害严重情况,而是要看这次伤情给当事人带来的残疾后果程度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对购房者来说,交房是大事。但购房者在高兴的同时,可不要忘了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实践中,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了解了这些应该注意的事项,但开发商却延期交房了购房者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交通事故一直是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巨大问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一般都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不过赔偿金额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这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了。在鉴定之前,鉴定方需要写一份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文。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苟,...


·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子可以卖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4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度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研制、生产机动车,需要有很高...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


·村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行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定的标准,那村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公司法人交接后法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一家公司需要对外交流并且负责代表公司的意志,就需要一个人来做这个代表,这就是法人的产生,而公司法人也会有交接的情况,这时很多公司法人交接后会不懂得所产生的责任义务,其实是有很多复杂的地方,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


·酒后驾车是一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而醉酒驾车性质更加严重
      酒后驾车是一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而醉酒驾车性质更加严重、情节更加恶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会对醉驾人追究刑事责任,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在具体实际中,如果醉驾车主有自首情节,主动认罪,是否会减轻处罚,醉驾车主会自动报警吗? 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