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有的犯罪对象直接关系着公共安全,如汽车、火车、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和交通、电力、通讯、煤气等公共设施,一旦遭到破坏,就可能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另外,本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而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的人就应当负。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有的犯罪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管理秩序的这一方面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现在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本身就有一定的混乱,在国家通过各种办法尽量的给大家提供一个相对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的同时,有极少部分的人只因个人的私欲就完全不考虑别人的生命安全,妨碍交通管理秩序本就是害人害己。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断手怎么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医院凭据支付。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及时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呢?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 没有特殊原因的话,伤害发生的那天起...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中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1、建议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


·谁是车辆所有人
      谁是车辆所有人,而且对车辆拥有运行支配的权利,那么就认定谁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二、谁有对车辆运行获取的利益的归属权,谁就应当被认定为赔偿义务主体。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确认非常复杂,这里具体总结出以下部分情形:1、车辆所有人自己驾驶或者雇佣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有...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


·认定为醉酒驾车属于犯法吗?
       醉酒驾车属于犯法吗,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如果没有达到醉驾标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醉驾是犯罪行为,醉驾机动车,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车辆的应当判处拘役并罚款,如果造成事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


·继承的动迁房出售要交什么税
      1.契税。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2.增值税。税率5.6%,由卖方缴纳。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交易差额乘以税率征收。3.个人所得税。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由卖方缴纳。4.印花税。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征。5.土地增值税。卖方按交易总...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


·车辆擦挂什么保险理赔
      买了车险就可以理赔。需要带着现场照片、保险单带给保险公司,如果有需要,可以带着保险公司去看自己的车。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在我国,如果不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一些交通事故的。出现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司机的车辆扣留,扣留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必须要予以遵守但是许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新交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