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一、如何确定债务人和债权人诈骗担保人

当事人明知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虚假表达意思的,可以视为欺诈行为。

根据“担保法”第30条,担保人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担保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以欺诈、胁迫和其他手段使担保人能够提供不符合本意的担保的。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的,依照本条规定,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也有例外,除非担保人知道或本应知道债务人的欺诈行为。参与欺诈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诈骗债权人,并且订立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这时债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换言之,担保人的存在(一)、(二)不是民事责任。

二,提前收集证据并采取预防措施

担保时,通常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对话。担保人所做的是记录合同的内容,并记录他当时所说的话。最好录制一段视频。别觉得尴尬。否则,当他陷入困境时,他应该哭。因为,当你知道你已经被破坏,没有证据不能说服法官,所以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因此,在担保中,担保人必须做好预防措施,包括书面证据和录音、录像等证据,最好是有证人证言。此外,还需要寻找证据证明伪造的证据与客观事实之间存在矛盾、冲突、违反客观常识、签名、印章伪造等。这样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免除担保责任。证据越充分,担保人就越好。

三、担保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追索权是指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主要债务人要求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此可见,保证人的追索权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保证人追索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担保人必须承担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义务;

(2)主债务人必须得到担保并免除债权人;

(3)保证人不得故意提供。

从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和债权人。


·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一方信用卡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方信用卡欠款在某些情况下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使用信用卡负担是家庭债务(如信用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那么家庭要承担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仅需个人承担。如果因此部分欠款被起诉或者产生法律纠纷,也按照这个情况...


·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
      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对于投资一直就有“高风险,高收益”的说法,投资公司债券除了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外,也是存有不少的风险,如公司债券的发行者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在香港上市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债券违约的...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
      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有用吗?借条所写姓名与身份证不一样不一定有用,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否有效?该约定是否有效,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由于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期满后自动顺延,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知晓这一条款,该约定显然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既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退伙后,对于债权债务问题,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离婚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


·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遇到有人欠钱不还的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没钱还,成了欠债人脱口而出的托辞。法律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内容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款的存在,才能撑起一份合同的内容。那具体说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呢?而订立合同的时候,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


·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款合同约定了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支付欠款以及利息的合同内容,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讲,欠款合同实际上是规定了他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那么欠款合同能转让吗?怎么转让?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