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责任主体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一人。

“夫妻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偿;清偿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对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可知,夫妻内部的债务约定,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能够有效避免夫妻双方以内部约定为由损害善意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个人债务的责任主体为个人。

从法理上讲,个人债务是个人对其财产管理、使用、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理应由个人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只是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一旦成立,就判决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债务性质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性质,对外是连带债务,”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向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全部或部分债权,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的清偿都将导致债务的消灭,任何一方清偿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个人债务是个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原因具有多样性,理应由个人履行还款义务,对外则是不连带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定义与范围

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他人借款且用于无关共同生活等其他用途的债务。

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

(3)未经夫妻一方同意,为生产经营独自筹资所负债务且收入未用于家庭支出,或者擅自承受他人的债务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一方承担的债务或者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种类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的债务区别是非常大的,而且两者还款的承担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在两个离婚之前一定要把债务认定清楚,是双方的那么就平分,不是双方的,那另一方是无须进行承担的,所以,一定要分清楚,避免引起更大的纠纷。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合同无偿价格条款是不需要写在合同之中了,有偿合同才需要写明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的清理包括哪些措施,清理原则是什么样的?债权清理的措施包括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综合清欠;鼓励企业发展,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规范债权转让方式;明确分工;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股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债权债务清理的原则 1、...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


·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的具体内容
      如果个体户要进行贷款时,可以使用营业执照来贷款。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时还需要准备齐全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等其他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申请贷款流程来办理。下文是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的具体内容,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贷款 在用营业执...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说到股权质押,相信您都会想问”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这个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您知道股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 不能。股权和任何...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需要一些重要的依据来证明的,尤其现在很多人在借钱以后,百般推卸还款责任,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不过如果双方可以及时的签订还款合同的话,最起码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还款合同注意事项...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


·怎么打债务纠纷官司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近几年,债务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选择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这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处理这类纠纷的方式之一。而在打这方面官司之前,其实当事人也是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应该怎么打债务纠纷官司。现在,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债务纠纷官司 第...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一、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基础性罪名,在实践中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也最难把握。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