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是否可以出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是否可以出让?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特点:(一)行政干预性强。由 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 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 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但十分重要,它不仅仅限于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还要进行之前的审查,只有存在它许可以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才可发生。(二)不对称性。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权利在市场中的转让也必须受不定期的条件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流通的情况极少,只有两个同时符合使用划拨条件的主体之间才存在着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在多数情况下是受让方不符合使用划拨土地的条件,转让过程中要通过补办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或上缴划拨土地的收益金。(三)有偿性。2008 年2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首先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权益,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 产权,这就为其流转提供了可靠的内部动力,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长时间使用土地不可能对土地没有投入,况且用地者在取得划拨土地时也并非是“无偿”,也付 出了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土地使用权他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一种就是通过划拨的方式来进行出让,这种方式出让比较特殊,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进行转让,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比如说要经过市县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符合相应条件。



·一、 关于宅基地房子能继承吗?
      一、 关于宅基地房子能继承吗?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一般情况下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土地所有权,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国家所有的土地,土地的使用权经常会被转让给公民和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集体土地的转让会有一定的不同。不同的土地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方式进行,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决定的...


·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管理地十分严格,醉驾已经入刑,只要达到刑事案
      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管理地十分严格,醉驾已经入刑,只要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将承担刑事责任。本文针对郑州的醉驾标准,列举出来供您参考了解。但是有些人可能会问郑州醉驾可以判处缓刑吗?那么本文就会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解答。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郑州醉驾可以判处缓刑吗? 有,但很...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洪桥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光塔街道、人民街道、东湖街道、农林街道、大东街道、大塘街道、珠光街道、白云街道、建设街道、华乐街道、梅花村街道、黄花岗街道、矿泉街道、登峰街道。 补偿标准:耕...


·202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诚征或者农村的居民名下都会拥有部分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如果想要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时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下面,本站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带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现如今,在我国法律上规定,我们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比如说居住用地、文娱用地等,当然也包括商办项目土地。但是不同用途的土地,它的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七星区(和平、光辉、湖塘)雁山区(龙门、卫家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099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99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9999元/亩到39996元/亩之间。叠彩区(大河、...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被征收土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常补偿的,补偿费的分配具有一定的标准,那么土地使用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一、...


·四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四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


·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现在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好了,很多人也纷纷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拼,导致农村的土地变成了荒地。国家为了能够实现土地的更多价值,会对这些荒地进行征收,同时也让农民有一些补偿款作为生活保障。那大家知道如何确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吗?跟着小编来看看吧。征地补偿费分配关乎到分配对象的利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