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做出赔偿,但此时必须要属于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实践中,往往就此产生纠纷,当事人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么这个时候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对于在离婚诉讼时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请的案件,应由受理该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或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及损害赔偿诉讼也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对于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的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后1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起诉的案件,依据“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应由被要求承担损害赔偿一方,即无过错方的原配偶方的住所地法院管辖。那么原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可否成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呢?法律未对此有明确说明,但鉴于原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对案情、当事人的情况都比较了解,从解约司法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我们希望日后的司法解释能作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法院也包括原管辖离婚诉讼法院的相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诉讼离婚,也适用于协议离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发现另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导致离婚的,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把《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3、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4、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未离婚谈何离婚损害赔偿?因此,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在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或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及损害赔偿诉讼也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重婚案件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一、重婚案件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重婚案件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一、重婚案件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重婚案件不会判决离婚,因为重婚本来就是无效,民法典院会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车辆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权 哪些条件有利于争夺抚养权
      离婚夫妻在有共同财产、债务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债务问题作出分割,而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此时也是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首先就要确定抚养权归属。那通常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权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法院抚养费调解不满意怎么办
      法院抚养费调解不满意怎么办 可以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不成协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人生的美好时刻便是结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然而,婚后的生活却是很多夫妻都提前预想不到的。婚后会因为生活的种种争吵,大闹甚至严重者会离婚。但这种种原因中还有一种,那就是妻子不履行妻子的任务,让丈夫得不到婚后生活的幸福感,那么,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呢?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


·监护权抚养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是因为财产纠纷或者是婚姻出现了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一般都是离婚,但是在离婚之前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夫妻这时候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但是很多时候您都会将抚养权和监护权弄混以至于在诉讼中没有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那么监护权抚养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


·婚姻法探望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法探望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探望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


·一、抚恤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抚恤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抚恤金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享受死亡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享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


·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婚姻的办理流程其实和国内婚姻办理流程差不多,只不过提交的资料要多一些。当然,有的涉外婚姻还会采取公证,那么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