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二、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综上所述,工伤待遇跟退休以后的待遇并不冲突,甚至养老保险金低于伤残津贴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机构都会给员工补足相关的差额的。不过,原本的工伤待遇当中就不包含伤残津贴的话,那这部分员工在退休以后,就正常的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养老金就行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


·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比较好,一些大学生在毕业后,想办法到事业单位工作。在很多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公立医院、公立图书馆等,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项制度对临时工影响最大,那么,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


·国务院虽然将工程质保金从5%下调至3%,但是有些时候,其实工
      国务院虽然将工程质保金从5%下调至3%,但是有些时候,其实工程的整体造价是非常高的,即使是3%的比例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所以质保金到了规定的时间之内,肯定建筑方是要要求开发商进行返还的,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也应该及时的返还质保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如何赔偿亦是当事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违约赔偿也是有原则和标准的,不能随意用之。那么,签两年劳动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 1、恢复原状 恢复原...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一、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本解决这件事情。 2、如果公司有这项规定,不是为了限制、扣押金,那法律就没有那么多的规定了...


·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在法律此规定的一定期限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过程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平公正的进行事件的还原以及鉴定。在鉴定完毕后工伤按照不同的等级有着不同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工伤认定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2017年九级...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因疫情原因企业不可以裁员,涉及到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当今我国的各项发展都在不断地进步,不管是建筑工程建筑还是水利工程,都为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拿水利工程来说,水利工程为我国的发电、用水、防洪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以后,国家也会有相关的单位对水利工程进...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讲,其中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一般到了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时,双方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到期劳动合同就会终止。不过也有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此时单位有可能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