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期限为 个月。

2、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种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为: 服从酒店管理以优质服务赢得顾客的好评。

2、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劳动定额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和责任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甲方可以根据酒店需要和个人表现作相应条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所需的劳动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乙方提出中止合同,个人证明费用自理,如健康证等。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否则后果自负。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甲主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的指令。

四、劳动报酬

甲方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根据本行业的服务性质,其劳动报酬依法约定如下:

1、甲方以人民币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

2、基本工资三个月后竞升考核期合格工资标准为: 元,岗位津贴为 元;

3、试用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时、按质完成了任务,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 元;实行计件工资的,按实际完成任务计发,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完全由员工本人负责。

4、乙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时,按酒店下达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减发工资。

5、甲方根据乙方劳动表现和酒店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制定工资、发放奖金。

6、根据酒店业服务性,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但应适时安排员工补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伤亡的医疗费用,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根据本行业的性质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乙方享受公休假日,原则上实行轮休制。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批准后,并退还所有酒店领用物品,另扣违约金100元,财产补偿金400元(视损坏情况酌情处理)。

7、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⑴试用期内;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⑶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必要劳动条件。

8、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9、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0、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的原因,并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给对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个人证件费用自理 。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样生效。

2、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赔偿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如下:

乙方不在甲方规定地方吃住,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奖罚制度,宿舍制度等,由于乙方自身违纪行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甲方慨不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必需存在的一份文件,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更好的保障,所以,在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度来制定条款,这样的合同才能更具有法律的效益。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公司要补偿吗? 不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


·合同到期后十年未及时续签可索要双倍工资吗
      合同到期后十年未及时续签可索要双倍工资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加班了,...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
      一、法律规定多少岁算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挂靠”这个词不断提高热度,如何处理施工中挂靠问题存在很多分歧,这就导致各地法院及主审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差异,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建筑工...


·在我国工伤鉴定鉴定什么
      工伤鉴定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很多不了解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职工,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都觉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就是一回事。因而在进行过工伤认定以后,直接忽略了工伤鉴定的步骤,主要还是因为这部分人员对我国的工伤鉴定鉴定什么不是特别清楚,结果导致自己的工伤赔偿,损失掉该得的一部...


·员工被迫辞职有劳动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有劳动补偿金吗 劳动补偿金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一般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但并不是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都需要进行支付。那实践中要是员工被迫辞职的话,此时有劳动补偿金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被迫辞职有劳动补偿金吗 劳动...


·工地民工受伤误工费怎么规定?
      工地民工受伤误工费怎么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开始兴起壮大,满足用工单位的增效减员的改制需要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乱象。企业派遣劳动占比过大,待遇和保障偏低,主体又是维权意识较强的年轻人,长此以往将会对社会造成隐患,那么,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


·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受到工伤以后,除了要治疗,其次就是进行必要的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现实中也会出现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的情形,您在遇到这类反悔的情形该怎么办,大多数的人能都可能不了解,不过我们将告诉您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的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