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制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作为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应该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条件,大部分股份公司的发起人,首先在我国境内是要拥有固定的房产的,并且发起人的人数不可以超过两百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在身份上面,可以是我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属于法人的这种身份,作为股份公司在成立的条件里面,还应该满足拥有至少五个人以上的发起人人数,这是对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标准。有的股份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性质的单位转变而成的,这种情况下的发起人人数,少于五人也是可以的,但是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应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法来进行。关于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规定,在国际上面是比较广泛的,也是为了保护股份公司里面的股东,可以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接下来就是关于股份公司,在注册的资本上面的法律规定。想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这样才可以保证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的股份公司也就具备了基本责任的能力。我们国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这样规定的,注册股份公司的资本最低不可以小于一千万人民币,特别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律里面另有规定的,可以高于上述的注册资本标准。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是多样的,不局限于先进的方式,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可以采用各种产权作价的方式出资,也可以用实物作价的方式进行出资,还可以采用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是采用货币方式以外的方法进行出资,应该对出资的产权或者是实物先进性作价,然后再转变成股份,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按照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价处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是采用工业产权等作价出资,那么这时候出资的金额是不可以超过规定的限额的,规定标准最多是不可以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股份制公司在发行的时候,以及筹办事项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去进行的,这也是股份制公司设立的时候,其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制公司的设立过程当中,主要分为两种发行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发行,也就是由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去认购发行公司的全部股份,另一种发行方式是募集设立发行,也就是说股份制公司的发起人,不对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认购,只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余的股份采用向社会公开进行募集的方式进行认购。除了上面的规定之外,公司的发起人还要制定公司的章程,并且股份制公司的章程是要经过创立大会的通过之后,才可以设立。公司还要有公司的名称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条件这些。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
      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转显名股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公司裁员一般补偿多少怎么计算
      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通知裁员时间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达到一个月,则公司不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有限合伙作为ipo大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合伙作为ipo大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有限合伙作为ipo大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可以吗?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可以吗?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是可以的,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有限责...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册之后并不是终身有效的,那么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呢?现在就为您解答。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1、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


·企业股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企业股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一、公司法院起诉状如何书写? 基本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怎么规定的实际上公司要想规模化的发展的话,那就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尊重其他股东的利益。比如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对外担保或者是为股东个人进行担保的时候,就不任凭董事长一个人独断专行,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担保股东大会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