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某某企业将要进行改制,很多人对于这个名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对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都不是非常的了解,比如说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改制完成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相关联的几个事项

1、自改制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2、改制企业改制完成的标志,应是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确定的企业设立登记日。

3、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在会计制度中是允许,而且也是必须的,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即应做纳税调整或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4、新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的要求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如: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5、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6、自2003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企业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和新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8、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备案表。

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帐务调整的几个阶段及相应会计处理

改制企业的帐务调整主要在如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改制企业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阶段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企[2002]313号文规定: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连同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

在该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按国家规定统一清理挂帐而未处理的潜亏、亏损挂帐、产成品清查损失,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金。企业应作如下会计调整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各项损失的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

第二阶段: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由于该部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调整问题,即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所计提的折旧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抵扣,作该部分会计处理时,应首先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最重要的注意事项就是账务的处理一定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如果您对于企业改制评估帐务处理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
      老板和公司可以签无偿合同不?民营企业老板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按照劳动者的身份履行权利和义务。公司劳动合同通常由劳动者与人事部或者行政部签订。民营企业老板通常有两个身份,一个是作为股东,一个是作为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需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法人独资企业一般来讲是不需要开股东会的,因此很多人对股东会这方面的知识就不够熟悉,一旦发生特殊原因开股东会之后,您都不知道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会决议怎么写,其实股东会决议也是非常简单的,只需要把相关事项写清楚即可,下面为您带来了一篇范本,给您参考...


·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一、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1、增资与股权转让 在开始合并之前,合并各方首先根据确定的标准评估各自的市场价值,明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 各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及部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这样合并之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中是如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做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日常事务都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了公司为股东担保的相关规定。股东在从事一些投资项目时,可能会需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而公司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为其提供担保。那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来说,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就是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只有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公司的注册才会合法化,公司的日常经营才会正常开展,商业活动才会真正与市场接轨,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你解答。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是什么意思?一、新三板是什么意思“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2、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加盖公章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并要求总公司在合同上加盖...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一、企业注册的股东会决议应该怎么写?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


·券商为非上市企业融资会承担哪些风险 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
      券商为非上市企业融资会承担哪些风险 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能够上市,将是企业的终极目标。当然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都有可能需要融资来解决企业自身的问题。在选择融资的渠道上,通过劵商来进行融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券商为非上市企业融资会承担哪些风...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在整个公司中是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一个大股东的撤资甚至可能使一个公司破产,同样,优秀的股东则是一个公司运作良好的基础。那么,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