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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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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婚丧偶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分割,有遗嘱的应先执行遗嘱;无遗嘱的或者执行遗嘱有剩余财产的,按照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分割原则


1、遗产债务的淸偿原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我国采取概括继承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一并由继承人李受。因此,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应当负责偿还。


2、遗产债务的淸偿方式。对于遗产债务的淸偿方式,我国《继承法》未作出明文规定,但根 据最髙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先淸偿遗产债务后分割遗产,有特殊情况也可在分割遗产后再解决遗产债务的问题。


3、先淸偿愤务后分割遗产。先淸偿遗产债务后分割的方式,是指由遗嘱执行人或共同继承人对死者的所有愤务进行清算,并将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共同继承人才能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割剩余的遗产


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死亡后,也是需要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那么属于死亡配偶的财产则由法定的继承人进行平均继承,如果死者在生前定了遗嘱时,也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割和继承,当双方出现了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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