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罪可判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2、 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3、 抢劫金融机构的。4、 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5、 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1、 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2、 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3、 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4、 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二、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并作为历来重点打击的对象。 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为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判死刑其实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被判死缓的,那还有一线生机,若是在缓刑两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那之后期限届满了之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换言之,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的,就会核准执行死刑。



·非法集资出资人有罪吗
      无罪,非法集资的出资人为受害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抢夺司机方向盘,可不单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不单是车上乘客的安全,还包括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所以,有必要把抢夺方向盘行为,一律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除非当时车里无其他乘客,车外无其他车辆、行人过往,不涉及他人安全。对于抢夺方向盘,没造...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但是如果醉驾以后还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话处理起来就相对比较麻烦,因为交警部门还需要结合交通事故的现场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且司机对于醉驾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醉驾申请行政复议...


·正当防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一、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又犯罪的就算是累犯的;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怎么样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
      生活中诈骗行为比较常见,被害人报案后,有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有的只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与处罚。诈骗罪与非罪如何认定呢?生活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术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很多,但是因为侵害的法益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那怎么样认定诈骗罪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与...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


·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并非是所有的被判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处罚的民事主体,都会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责任的,此种行为会构成拒执罪,但是也并非所有的这些民事主体都会被立案审理,那么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


·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组织?
      一、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意思?属于民间组织,由专业辩护律师自发组成。同是也是属于民间个人行为,涉毒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此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


·刑拘第37天批捕率高吗
      看具体情况,检察院在什么时候做出批捕决定,主要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职务侵占罪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罪量刑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对于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是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而减刑条件之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1、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