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治安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治安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三、行政拘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若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了,那一般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量刑处罚。但如果在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仅仅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一般最长是不能超过15日。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在大力打击的犯罪活动。我国对贩卖毒品的量刑很重,但你知道吗,包庇这些毒品犯罪人员也是一种犯罪,下面我们就给您提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的具体内容,让您对这种犯罪有更多的了解。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


·刑事拘留时间起算时间是哪天
      刑事拘留时间起算时间是哪天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


·窝藏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中,“窝藏”主要包括:A提供隐藏处所,例如将犯罪人留宿于家中;为犯罪人包用客房,租赁房屋,介绍至亲友处隐藏。B提供财物,资助或协助犯罪人逃匿。例如提供路费、住宿费;给隐藏起来...


·被告人翻供不认罪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上发生许许多多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案件,被告人当庭突然翻供不认罪,那么律师还能继续做有罪辩护吗?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等等诸多问题,那么今天让我给您来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有关于被告人翻供不认罪和为什么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的有关问题。鉴于司法机关办案的日渐规范化、严谨化,...


·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的
      在很多犯罪人作出犯法的事后都是选着逃避事情,可等过了一段时间,就会觉得后悔了。逃亡会让他过得很不自在。投案自首可以让自己获得新生。而一味的选择逃避只会让自己心里更加的痛苦,那么投案自首能减刑吗?下面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的相关内容了。 一、在逃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如果没有这些主体就必然的无法构成单位犯罪。要知道无论哪种犯罪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一、我国盗窃知识产权什么罪?
      一、我国盗窃知识产权什么罪? 就是侵犯知识产权罪;知识产权的犯罪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在7年以下。 《刑法》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是谁?
      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是谁?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


·如何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
      如何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


·传销200万定罪多少年
      传销200万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判刑期限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定的,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