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只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已届期满,劳动都有权提出将劳动合同延期至退休。(二)非法解雇得到相应赔偿。1、经济补偿金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雇,属于非法解雇,应按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另外,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中对用人单位非法解雇的行为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代通知金另外,如果劳动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雇员工,劳动者有权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雇指员工与组织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综上可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法定事由之外的任何理由开除员工,否则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在被单位无故开除的时候,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事由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以,但还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解除,也就是不允许存在非法解除的情况,否则单位就需要对自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包括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要代通知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要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倒闭工厂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因为在我国童工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认定劳动关系机关有哪些
      在全世界各地,劳动者应当受到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劳动者通过劳动来促进了社会的建设和进步,我国通过劳动法来规定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从而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那么,进行认定劳动关系机关有哪些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
      当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无法拿到工伤赔偿的时候,劳动争议就会发生。最高法为了指导各地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制定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最高法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若干...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此时不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作为受伤职工和其家属,也是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要是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据《工伤保...


·没买职工社保能进行工伤鉴定吗
      没买职工社保能进行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


·什么时候单位可以辞退职工
      什么时候单位可以辞退职工一、什么时候单位可以辞退职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向职员发放工资,但是若职员的工资达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之后,职员可以受领的工资与之前的约定是存在出入的,故而企业单位需要按照工资条模板,同时向职员发放工资条。   《工资支付暂...


·在厂里晕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晕倒算不算工伤?在厂里晕倒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仅仅晕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