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因为离婚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首先离婚分为双方没有任何争议同意协议离婚和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法院诉讼离婚两种。很多朋友就问到,那么如果作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这里我们要说一下离婚赔偿有哪些先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为如下情况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 在婚姻中有出现重婚行为的。2. 配偶出轨或者与他人同居的。3. 遭遇家庭暴力的。4. 虐待家庭成员或者故意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原告不提出离婚诉讼,会被当成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机会。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12个月内,单方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功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2个月内,可以另外提出离婚 赔偿诉讼。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到底如何确定呢?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一直以来都不好确定,因为精神伤害是无形的,它不同于财产损失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物价标准来裁定的。虽然我们尚未对离婚精神损害制定一个统一标准,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一些基本原则来估算离婚精神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损害赔偿法解释)中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根据以下6个因素确立:(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产生的具体后果;(4)侵权人从中是否有获利的情况;(5)侵权人能承受多大的经济赔偿;(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收入水平。因为每个人对待感情和婚姻生活的看法不同,婚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导致离婚的原因也各不一样,但是作为无过错方,如果自身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离婚,应该据理力争。通常法官只有在夫妻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酌情做出具体赔偿数额的决定。至于赔偿金的赔付方式,也是先用夫妻双方协商,当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是,再交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决。通常离婚损害赔偿金都应当一次性付清。如果一次性付清有困难,经权利方同意,才可以分期给付赔偿金。而法院也可以责令义务方提供等值的抵押物,或者义务方可以选择约定保证人签订一份保证赔付合同作为担保,来担保赔偿义务的执行能力。最后要说到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范围,但在一般具体到案件中,主要还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商丘市国家赔偿范本申请书怎么写
      商丘市国家赔偿范本申请书 申请人:杨_______,男,38岁,系______省______县______剧场管理人员,现住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县公安局 一、具体要求 申请人不服______县公安局治安管理...


·哺乳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两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如果可以协商,就可以直接离婚,但如果两人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哺乳期间的女性是否可以离婚呢?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哺乳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希望帮助到您。 一、哺乳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孩子在哺乳期离婚可以通过起诉离婚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


·为了经济赔偿假离婚违法吗?
      为了经济赔偿假离婚违法吗?为了自己的私利骗取离婚证是违法的,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但“假离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民事案件,没有诉讼,就没有人主动追究。对于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


·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能否起诉离婚?
      法院是否应当立案受理该案? 可以立案受理。 虽然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


·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如果当事人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其中结婚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要是因为一方不满足规定条件,从而导致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话,那自然是很不划算的。不过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现行民法典...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如何去界定无主物的归属,而是要从立法的源头做起,让这些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一、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是不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


·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行为奇怪的人,比如在当今社会中让人非常厌恶的偷窥犯,他们总是喜欢做出一些令人作呕的行为,并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制止他们的偷窥行为,保护好我们自己呢?本文主要论述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一、与偷窥犯相关的国家规...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


·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精神都是正常的,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导致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从而患上了精神病。那像这样配偶身患精神病的时候,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