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我们经常能够遇见,并且如果作为读者正好想要了解关于起诉离婚的一些相关案件的话,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起诉抚养费都需要哪些相关的材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该包含子女的户口以及身份证明,具体看下文。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阅读过上述文章中的有些内容,我们就国家对于抚养费的一些相关标准,其实更多的我们能够看到国家对于子女的成长教育以及相关的规定,也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建立的,那么我们就能够了解了,对于起诉抚养费的相关材料。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2023
      离婚时什么情况判定为有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要离婚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才行。而对于分居离婚,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居满二年及...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归夫妻哪一方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归夫妻哪一方 针对婚姻法中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一些疑难,或者不太适用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婚姻法的一些司法解释工作,被我们称为新婚姻法。那么,在新婚姻法中规定了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您感兴趣的是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夫妻哪一方呢?如果面临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问题的...


·《民法典》重婚的规定
      《民法典》重婚的规定 重婚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对于重婚,我国有哪些法律是对该行为有规定的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


·哪些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哪些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


·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来说,他们的离婚都需要办理怎样的流程?首先,军人离婚需要向部队写提交离婚申请书,部队许可之后才可以离婚。那么军人离婚申请书怎么写?许多需要离婚的军人对此都很头疼。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供您参考。 一、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离婚申请书范文 我们自愿...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


·一、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父亲没管过家离婚时财产分割会对父亲一方少分一点财产,但是总体上所有的共同财产还是应当平均。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自愿离婚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的另一种说法,此时要求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此时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


·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政府部门采购办公用品,涉及金额较大的,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有的不法企业想拿到供应商资质,在评标的时候向评标专家行贿,让其做出有利于自己企业的判断。评标专家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已经是非常完善的,对于各种类型的案件一般都是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我们经常遇到离婚方面的案例,离婚的话房产肯定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于补偿款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在离婚案件当中如果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房产的话是需要支付离婚房子补偿款的。那么离婚房子判给一方不给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