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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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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问题,有以下的相关规定。

1、在施工现场对于质量管理,必须要有相应的标准,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照下面的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对于建筑工程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成平和半成品等,以及对器具、设备等都应当现场验收。

(2)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技术在质量上进行控制,要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对其进行检查。

(3)对于各相关专业工种来讲,相互之间要进行交接检验,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需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验收:

(1)需要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所明确的规定。

(2需要符合工程勘察和其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该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资格。

(4)验收需要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将工程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这几个层次。

单位工程按照原则划分为以下两种: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而且可以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者其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以形成一个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以根据其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庞大或者复杂的时候,应该按照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数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再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对于分项工程的分类要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类别等来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话可以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照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情况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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